普通病房探視及陪護制度宣教
1.探視者按醫院的時間探視:普通病區周一至周五 14:00-20:00,周六、周日、節假日上午 9:30-11:30,下午 14:00-20:00。精神科病區探視時間:每日14:00-16:00。
2.探視者每次不超過2人, 酗酒者及學齡前兒童、寵物不得入內。
3.傳染病、流行性感冒患者禁止探視。
4.重癥監護單元探視時間為每日14:30-15:30,每次只能1人探視,家屬多可輪流更換。
5.疫情期間家屬探視必須符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。
6.探視人員管理:探望人員必須遵守醫院規章制度, 愛護公物,不在病房內吸煙、喝酒,不大聲喧嘩,不臥在患者床上,嚴禁在病區使用電器,不得擅自翻閱病歷和和其他醫療記錄,不得談論有礙患者健康和治療的事宜。
7.病區為公共場所,探視者應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,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國家明確規定的危險品進入病區。
二、陪護制度
1.病房醫生根據患者病情開具留陪醫囑。
2.陪護每床只限1人,特殊情況(如搶救等)當日可留2人。
3.陪護人員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將患者帶出院外,不可自請院外醫師診治或自行用藥。
4.當陪護人員有事外出時,要告知值班醫師,取得同意后方可離開病房。
5.陪護人員應遵守醫院相關制度,不隨地吐痰、吸煙,不得在病房擅自粘貼紙張,嚴禁使用電爐、電飯煲、電暖器及其它家用電器,應愛護公物,保持病房安靜、整潔。
6.病房是公共場所,貴重物品請妥善保管,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國家明確規定的危險品進入病區。
7.陪護人員應聽從醫護人員管理,嚴禁擅自翻閱病歷和其他醫療記錄,不得談論有礙患者健康和治療的事宜;不隨意更改醫師制訂的飲食方案,自備飲食者需咨詢主管醫師和責任護士同意后方可食用。
8.陪護人員不得自行調節輸液開關、氧氣開關及其他與患者相關的醫療儀器參數。
9.由于老年患者的特殊性,體力及適應能力逐漸下降,生活照顧需他人協助,原則上需陪護人員24小時陪護在旁。
10.老年患者存在跌倒/墜床、誤吸/窒息、壓瘡等風險, 需陪護人員嚴加觀察與防范,必要時予保護約束,請家屬予以理解和配合。
11.病房提供熱水供患者洗澡、 擦身,請注意安全,防止燙傷;請保持地面干燥,注意防滑以免跌倒。
12.如患者不方便至廁所大小便,請自備床邊尿壺、便盆、坐便椅等供患者使用,以減少跌倒的危險。
13.疫情期間陪護人員必須符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