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神科危險物品管理及安全宣教
護理部|
2022-11-22
一、精神科危險物品管理
1. 請不要將危險物品帶入病房,例如:易碎品(玻璃、陶瓷類)、利器類(刀、剪、剃須刀片)、繩索類(項鏈、皮帶、鞋帶)等。
2.如果留陪必須使用的危險品,如指甲鉗、剪刀、筷子等,必須由護士上鎖統一保管,在工作人員監護下使用,用后及時收回。
3.我們備有剪刀、水果刀、指甲剪等必需品,若您有需要可到護士站借用,監護下使用,用后立即歸還。
4.請您探視時帶入的食物避免使用易拉罐、金屬罐、玻璃罐等容器進行包裝。
5.為了預防火災,請不要將吹風機、電飯煲、電爐、電暖氣等小家電帶入病房。
6.請您不要擅自為其他住院患者代發信件、打電話以及代購食品、用具等其他物品。
二、精神科安全宣教
1.請嚴格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,如安全檢查制度、陪護制度、探視制度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;
2.精神科病房為全封閉或半封閉病房,住院環境簡單安全整潔,無需攜帶除必需品外的其他物品。請保管自己的貴重物品。
3.請配合做好危險品管理。
4.如患者有沖動、自傷/自殺、外跑、跌倒、噎食等高風險評分,請務必置患者于視線下,按護士針對性指導做好陪護。如有疑問,隨時歡迎問詢。
5.我們會根據病情及等級護理要求巡視,請理解與配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