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神分裂癥患者出院指導
護理部|
2022-11-22
1.您能了解到自己的病是有不正常的表現,自己的異常行為是受病態支配,這說明您已逐漸恢復了自知力。
2.出院后,按醫囑堅持服藥至關重要,否則容易復發。
3.出院后請定時來醫院復診(一般每月一次或半月一次,若實在不無法來醫院復診,可以電話聯系主管醫生,同時本院提供“綠絲帶”下鄉活動),復診時需攜帶病歷資料,如門診病歷、服藥單據、既往化驗單。醫生可以根據您的具體情況,給予指導。復查時可能要空腹做化驗、檢查,如:血常規、心電圖、肝功能、血鋰濃度等,務必要與之前看病醫生保持聯系!
4.堅持服藥,切忌自行加藥、減藥和中途停藥,應在醫生的指導下加減或換藥,以防病情復發。
5.出院后日常生活完全可以自理,希望生活規律并保持個人衛生。
6.出院后可先參加一些適合于自己的工作,逐漸恢復工作學習的能力。
7.遇事能控制自己的情緒,正確處理問題,保持良好心態。
8.飲食應有規律,不要過飽,要多吃水果、蔬菜,利于健康。
9.合理安排作息時間,起床要有規律,如:可以晚10:00入睡,晨6:00起床。
10. 家屬警惕以下四種情況,出現下列情況提示病人病情可能復發:
(1)病人莫名其妙地拒絕服藥;
(2)病人莫名其妙地向家人、外人發脾氣;認為身邊有人要害他;出現幻聽;
(3)超過5天的失眠、亂說話;
(4)超過一個月的懶散、不講衛生;
11.有任何不舒服或感到病情有復發,應及時前往醫院就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