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院服務承諾制
第一條 為推進依法行醫,改善服務態度,接受社會監督。根據《關于印發衢州市衛生局服務承諾制的通知》(衢市衛發〔2012〕36號)文件精神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醫院全體工作人員。
第三條 醫院根據工作職能要求,制定本制度,對醫療服務內容、服務流程、服務標準等相關具體事項,向社會和公眾作出公開承諾,接受社會監督,承擔違諾責任。
第四條 醫院根據工作職能和相關要求,對本院的具體職能、服務項目、辦事程序、辦理時限相關具體事項以及貫徹落實服務承諾制的具體意見和措施,向社會公開發布。
第五條 醫院服務承諾內容:
1.門診服務:全年應診,節假日不休息。各門診實行首診醫師負責制,有取得相應資格的醫師應診。建立文明服務窗口,掛號、劃價、收費、取藥、檢查不排長隊。
2.開設危重病人急診“綠色通道”,各科室見處方或輔檢申請單上的“綠色通道”章,必須優先給予接待處置。
3.醫院開展誠信服務,推行三項承諾服務制度:崗位承諾服務制度、首診(問)負責制度、服務評價制度。實行院務公開,執行醫療收費價格公開、就診流程公開等,尊重患者的選擇權、知情權和監督權。
4.規范醫療收費,嚴格執行《浙江省醫療服務價格(修訂版)》。不分解收費,不超標收費,不自立項目收費。對于醫藥收費差錯投訴,答復處理結果時限從接受投訴之日起不超過7天。
5.謝絕“紅包”、禮品,本院醫務人員一律不收受患者及其親友饋贈的“紅包”、禮品,對患者饋贈的錢物當時難以拒絕的,于24小時內上交醫院監察室;不接受病人吃請。
6.拒絕收受回扣、提成,醫院工作人員拒絕接受醫療設備、醫療器械、一次性衛材、藥品、試劑等生產、銷售企業或代理推銷人員以各種名義、形式給予的回扣、提成和其它不正當利益。
7.合理診療,根據患者病情,合理檢查,合理治療,規范開藥。
8.住院費用實行“一日清單制”,病人可隨時查詢住院費用及用藥情況并打印清單。
9.對病人投訴實行“三必”制度:每件必受、每件必查、每件必復,做到有專人接待,有登記記錄,專人負責調查落實,本著對醫務人員負責、對患者負責的態度對患者進行反饋答復。
第六條 醫院工作人員接待就診患者應遵守醫德規范和診療常規,以良好的醫療技術為病人服務,做到禮貌接診,細心問診,嚴謹確診,科學施治;接待來訪人員,應使用文明用語,力戒服務忌語,做到舉止文明、服務到位。
第七條 醫院工作人員要加強組織紀律性,模范遵守醫院的一切規章制度,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,提高技術水平和工作質量,作風嚴謹,杜絕疏漏。科室內部要團結友愛,互相支持,科室之間要主動配合,上、下級之間要相互尊重,及時請示匯報,不越權辦事,不推諉扯皮。